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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閱讀心得/江湖在走,法律要懂:法律白話文小學堂】帶你認識生活中必備的法律知識

  • 作家相片: 草西
    草西
  • 2019年10月16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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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淺顯的法律白話文,沒有太多專業的詞彙,大部分是生活法律常識,將生活中會遇到的問題列出所涉及的法律權利。每天五分鐘看個一篇還算不錯,而且都是很貼近生活的例子,像是租屋、網購、颱風假等等,尤其租屋的相關法律知識真的要看看,出乎意料的房東在法律上居然是屬於弱勢方,明明一般生活中都是房東比房客還強勢⋯⋯雖然知道法律保障房客,但實際面對房東時還是很難談好自己的權利呢。


中間篇章在談刑法,不過都是比較淺顯的法律詞彙解釋,像是假釋、投案、假扣押等等,如果對法律專有名詞不甚了解,看看這章節能增長一點法律知識。(PS.「假扣押」是真的會扣押,但我看了才知道,原來這個「假」字是源自日文,表「暫時」之意!XD)


比較特別的是本書還有談國際法的部分,包含國際組織、國際法庭、聯合國、兩公約等等,我覺得最獲益良多的章節是〈美國人居然沒辦法「親自」選出下任總統〉,最近選舉要到了,網路上偶爾會看到有人跳針美國也不民主,他們的總統不是人民親自選出來的,一樣是「人民代表」選出來的,所以中國也很民主(X)。


【節選書中的段落說明美國的民主制度】 當初美國在討論總統選舉制度時,討論過四個方案: 一、由各州州長選一個人   美國當初建國時,就是以三權分立為基底,希望權力分散可以達成平衡,因此這也體現在總統選舉的制度上面。若讓各州州長選一個讓該州權力過大,有違共和國原則。 二、由國會裡面選一個人   國會裡面選一個人,也違反三權分立,過度讓立法權掌握行政權。 三、全民直選   而全民直選也被剔除的原因是因爲美國人認為,當「總統」(行政權)及「國會」(立法權)都是全民直選,那基本上都是反應同一批人的意志,根本就是行政立法的結合,也有違三權分立的可能性。 四、選舉人制度   行政權可以以「州」為單位,和立法權的制度做出區別,符合當初所想要的「聯邦體制」;另一方面,透過選舉人制度的人數安排,可以平衡各州的人口差距,使得小州不至於被邊緣。



簡而言之目前美國的選舉制度,就是希望能達成權力分立原則,如果立法跟行政都同樣是人民投票,那永遠反映的都是多數人的意見,所以以「州」為單位能照顧到全國的民意。下次看到有人嘴美國沒有民主就可以好好回應他了(X)。


總之是一本簡單的法律科普書籍,每天花五分鐘看一篇還不錯,若對法律有一定了解就不需要翻閱了,推薦給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的人,可以多多了解自己的法律權利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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